科技部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相应伦理规范要求

钛媒体App 7月23日消息,科技部官网公布《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意在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科技伦理风险,推动该领域健康发展。《指引》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了相应的伦理规范要求。具体而言:先进驾驶辅助阶段是指2级及以下的驾驶自动化,其责任主体通常是人类驾驶员;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包括3级和4级驾驶自动化,责任主体因具体运行场景而异,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为5级的驾驶自动化,除非特殊情况下有用户主动介入操作,否则,无限制阶段自动驾驶的责任主体以自动驾驶系统为主。当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责任主体时,应当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向相关自然人主体或法人主体清晰追责。(科技部官网)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