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钛媒体App 11月4日消息,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各3天。原则上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假期后,与清明假期形成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第二周的后三天(周三至周五),与周末形成连休。各学校也可根据实际,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自行确定放假时间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春秋假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各校的春秋假可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不减少教学总周数;寒暑假时间不作调整。实施春秋假期间,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教师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服务,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学生家长可自愿申请参加托管服务。(成都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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